各市及綏中縣、昌圖縣環境保護局:
據中央氣象臺預測,2015年汛期東北部分地區可能發生較重洪澇災害,易引發環境安全事故。為確保我省汛期環境安全,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加強對汛期環境安全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
汛期是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高發期,汛期的環境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重大。各級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充分認識汛期環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早部署、落實責任,確保汛期環境安全。
二、突出重點,加強監管,認真做好防范工作
各級環保部門,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以保障飲用水安全為重點,加強對重點河流、湖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區域、重點目標的環境監管,認真做好隱患排查,摸清底數,全面掌握汛期環境風險狀況。要加大對重大環境風險企業、污水處理廠、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金屬采選冶煉加工企業、化工園區、尾礦庫企業以及放射性物品儲存使用企業等環境風險工作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做好風險排查、隱患整改、應急物資儲備等各項工作,對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整改方案不落實的企業,要堅決采取停產、關閉、取締等措施,嚴格落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
三、完善應急預案,加強監測預警,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各級環保部門要針對本地區的特點,進一步完善汛期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人員、車輛、食品設備調配以及處置物資的工作。加強與氣象、海洋、水利、安監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協同聯動,及時掌握環境安全信息。加強對水域水質監測工作,加大監測頻次,一旦發現水質異常,要迅速查明原因,第一時間報告,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科學處置。
四、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工作
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汛期應急值守工作,確保責任到人、聯絡暢通。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的各項規定,及時、準確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確保報告及時、程序規范、要素齊全,堅決杜絕遲報、瞞報、漏報等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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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