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審批公示(2024年6月24日)
- 發布時間:2024年06月24日
- 編輯:生態環境審批處信息
- 來源: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廳對已審查的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作出審批的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24-62788568
傳真:024-62788567
通訊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甲行政審批處310
郵編:110161
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
1 |
三峽集團(營口)燃氣聯合循環調峰發電項目 |
營口 |
三峽集團(營口)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
營口市環境工程開發有限公司 |
本項目為擴建項目,占地面積約106200m2。新建2套500MW“F”型燃氣蒸汽聯合循環調峰發電機組(配2臺等效350噸/小時余熱鍋爐和2臺蒸汽輪機),配套建設公輔設施(電氣系統、熱力系統、給水系統、煙氣處理系統、2座高80m出口內徑為6.5m的煙囪等),擬建1座變電站(2×600MVA變壓器),現有2臺20t/h燃氣鍋爐作為啟動鍋爐。 |
(一)廢氣 1.余熱鍋爐煙氣(350t/h) 低氮燃燒+SCR脫硝(尿素,1+1層蜂窩狀催化劑),脫硝效率≥50%;設置2套煙氣在線+2根80m煙囪;設置氨逃逸監測設備。 煙氣經治理后,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2燃氣輪機組濃度限值要求(5、35、50mg/m3);脫硝系統氨逃逸質量濃度應控制在2.5mg/m3以下。 2.其他廢氣 (1)石灰石筒倉(化學水處理系統):1座25m3,倉頂布袋除塵器 (2)食堂油煙:小型,油煙凈化器 其他廢氣經治理后,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的相關要求,食堂油煙執行《飲食行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小型標準要求。 (二)廢水 本項目余熱鍋爐排污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水、除鹽水系統排水、樹脂再生廢水、啟動鍋爐排污水全部排入廠區生產廢水處理站(50m3/h,絮凝+澄清+中和+過濾)處理和循環冷卻水排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網;生活污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2套3m3/h)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項目排放廢水量為361.97m3/h(1679.17m3/d),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2三級標準要求及《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表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排入遼寧(營口)沿海產業基地冶金化工重裝備區東部污水處理廠(設計能力5000m3/d,實際能力600m3/d,高級氧化預處理+水解酸化+A2/O-MBBR+臭氧催化氧化)。 (三)固體廢物 一般固廢:水處理產生的廢膜由廠家回收,污泥在污泥池中暫存,廢包裝物綜合利用。 危險廢物:廢催化劑、廢礦物油、廢包裝桶、廢油桶、含油抹布、廢鉛酸蓄電池、實驗廢液、天然氣濾渣、鍋爐清洗廢水等在危廢貯存庫(96m2)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噪聲 選擇低噪聲設備,排汽加裝泄壓排汽消聲器,風機進風口設消聲器,管道外殼采用阻尼、隔聲罩殼,廠房隔聲等,采取降噪措施后,經環評預測,廠界噪聲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限值要求。 (五)環境風險 廠區設置650m3事故池;變壓器設置有效容積100m3事故油池;鹽酸、氫氧化鈉、次氯酸鈉儲罐(2處:15m3和16m3)均設置圍堰(4.5m×2.5m×1.2m、7.5m×2.5m×0.8m);氨氣及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系統、火災報警系統。 (六)電磁輻射 廠界工頻電場、工頻磁場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七)碳排放 依據《火電行業建設項目溫室氣體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指南(試行)》核算,項目溫室氣體排放量為54.83萬(tCO2e)。 (八)總量指標:NOx283.02t/a、COD21.52t/a、氨氮2.152t/a,已取得總量確認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