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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審批決定的公告(2024年7月30日)
- 發布時間:2024年07月30日
- 編輯:生態環境審批處信息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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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指南》等相關規定,我廳對盤錦泓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申請作出許可決定。現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通告的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批準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名單
企業名稱或法人變更
序號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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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泓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盤錦 |
法定代表人由“梁士剛”變更為“宮愛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