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重點行業環保績效A級標準 鋼鐵行業(長流程、短流程)
- 發布時間:2024年06月28日
- 編輯:生態環境綜合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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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重點行業環保績效A級標準
鋼鐵行業(長流程)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長流程鋼鐵聯合企業(包括加入鐵水的電爐)。長流程鋼鐵企業是指由互相銜接的且具有密切聯系的原料場、燒結、球團、焦化、煉鐵、煉鋼(含電爐)、軋鋼、石灰、自備電廠等生產工序聯合進行生產的鋼鐵企業。
二、生產工藝
(一)主要生產工藝
焦化、燒結、球團、煉鐵、煉鋼、軋鋼和公共單位(發電、供熱)等。
- 主要原輔料
主要原料為鐵精粉、塊礦、燒結礦、球團礦、焦炭等原料;主要輔料為生石灰、石灰石、膨潤土、輕燒白云石、螢石等。
- 主要能源
燒結用煤、噴吹煤、動力煤、柴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焦爐煤氣、高爐煤氣、轉爐煤氣等。
三、主要污染物產排環節
(一)顆粒物(PM)
主要來自燒結機配料、整粒篩分和燒結,球團配料和焙燒, 高爐礦槽、出鐵場、熱風爐、煤粉制備,轉爐、電爐、鐵水預處理、精煉、連鑄切割、火焰清理、鋼渣處理,石灰窯、白云石窯等,軋鋼熱處理爐、精軋機、拉矯、精整、拋丸、修磨、焊接、廢酸再生等有組織排放。原料系統的供卸料設施、燒結、球團、煉鐵、煉鋼、軋鋼等工序的無組織排放。
(二)二氧化硫(SO2)
主要來自燒結、球團焙燒、高爐熱風爐、軋鋼熱處理爐及自備電廠等燃煤、燃氣公共單元的有組織排放。
(三)氮氧化物(NOx)
主要來自焦化、燒結機頭、球團焙燒、高爐熱風爐、軋鋼熱處理爐及自備電廠等燃煤、燃氣公共單元的有組織排放。
(四)揮發性有機物(VOCs):
主要來自軋鋼彩涂、焦化工序有組織、無組織排放和軋鋼的酸洗、涂鍍工序無組織排放。
四、績效A級標準
(一)申請A級長流程鋼鐵企業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本標準。
(二)鋼鐵企業環保治理設施及管理措施須滿足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
(三)長流程鋼鐵企業環保績效A級標準見表1。
表1 長流程鋼鐵企業環保績效A級標準
差異化指標 |
A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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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組織排放 |
治理 技術 |
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環保改造技術。
4、高爐熱風爐、軋鋼熱處理爐應采用低氮燃燒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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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組織排放 |
排放 限值 |
1、按照《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要求,開展有組織排放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并在中鋼協網站公示; 2、排放限值 ①燒結球團工序:燒結機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mg/m3(基準含氧量為16%);球團豎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mg/m3(基準含氧量為16%);鏈篦機回轉窯、帶式球團焙燒機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mg/m3(基準含氧量為18%);燒結機機尾、帶式焙燒機機尾以及其他生產設備顆粒物排放濃度不高于10mg/m3; ②焦化工序:焦爐煙囪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0、150mg/m3(基準含氧量為8%);裝煤及機側爐口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m3;推焦顆粒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m3;干法熄焦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50mg/m3; ③煉鐵工序:高爐熱風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50、200mg/m3;高爐出鐵場、高爐礦槽顆粒物排放濃度不高于10mg/m3; ④煉鋼工序:混鐵爐及鐵水預處理(包括倒罐、扒渣等)、轉爐(二次、三次煙氣)、電爐(一次煙氣)、電爐(二次煙氣、三次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不高于10mg/m3;石灰窯、白云石窯焙燒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不高于10、200、300mg/m3(基準含氧量為8%;2024年7月起為10%); ⑤軋鋼工序:加熱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50、200mg/m3(基準含氧量為8%);其他熱處理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50、200mg/m3(基準含氧量為15%); ⑥自備電廠: 燃氣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5、35、50mg/m3(基準含氧量為3%); 燃煤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mg/m3(基準含氧量為6%); 燃氣輪機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5、35、50mg/m3(基準含氧量為?15%); 燃油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mg/m3(基準含氧量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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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組織排放 |
1、按照《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要求,開展無組織排放超低排放評估工作,并在中鋼協網站公示; 2、全面加強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措施,應采用全封閉料場、筒倉等物料儲存方式,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 ①物料儲存。石灰、除塵灰、脫硫灰、粉煤灰等粉狀物料,應采用料倉、儲罐等方式密閉儲存。鐵精礦、煤、焦炭、燒結礦、球團礦、石灰石、白云石、鐵合金、廢鋼、鋼渣、脫硫石膏等塊狀或粘濕物料,應采用密閉料倉或封閉料棚等方式儲存。其他干渣堆存應采用噴淋(霧)等抑塵措施(帶伴熱、保溫); ②物料輸送。石灰、除塵灰、脫硫灰、粉煤灰等粉狀物料,應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氣力輸送設備、罐車等方式密閉輸送。塑燒板除塵灰可采用噸袋運輸。鐵精礦、煤、焦炭、燒結礦、球團礦、石灰石、白云石、鐵合金、高爐渣、鋼渣、脫硫石膏等塊狀或粘濕物料,應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方式密閉輸送,或采用皮帶通廊等方式封閉輸送,減少物料二次汽車倒運;確需汽車運輸的,應使用封閉車廂或苫蓋嚴密,裝卸車時應采取封閉加除塵、抑塵措施。高爐返焦返礦應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方式密閉輸送,或采用皮帶通廊等方式封閉輸送,如因現有物流路徑無法改變確需汽車運輸的,請有資質設計院出具證明材料且汽車運輸滿足在封閉車間內裝卸物料,并設置集塵罩等集塵裝置,運輸車輛封閉(事故轉運點要求同上)。物料輸送皮帶轉運點需進行局部或全程封閉;運輸含水率大于6%的物料時,加裝水分監測儀,視現場情況增設噴霧等抑塵措施(帶伴熱、保溫);運輸含水率小于6%的易揚塵物料時,皮帶轉運點應配備集氣罩和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料場出口應設置車輪和車身清洗設施(帶伴熱、保溫)。廠區道路及裸露地表應硬化,并采取清掃、灑水等措施,保持清潔; ③生產工藝過程。燒結、球團、煉鐵等工序的物料破碎、篩分、混合等設備應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燒結機、燒結礦環冷機、球團焙燒設備,高爐爐頂上料、礦槽、高爐出鐵場,混鐵爐、煉鋼鐵水預處理、轉爐、電爐、精煉爐,石灰窯、白云石窯等產塵點應強化收塵抑塵措施,確保無可見煙粉塵外逸。高爐出鐵場平臺應封閉或半封閉,鐵溝、渣溝應加蓋封閉;煉鋼車間應封閉(加料跨、轉爐(電爐)跨封閉),設置屋頂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廢鋼切割應在封閉空間內進行,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冷軋彩涂涂層機組應封閉,并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3、具體要求見附錄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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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監測水平 |
1、主要環保設施安裝有組織排放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并按要求驗收聯網; 2、主要環保設施及生產設施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DCS),記錄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及相關生產過程主要參數;相關數據保存五年以上(運行時間不足五年的,應具備數據保存五年以上的能力); 3、料場出入口、焦爐爐頂、焦爐機機側和焦側、燒結環冷區域、高爐礦槽和爐頂區域、煉鋼車間頂部等易產塵點,應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視頻數據保存一年以上; 4、建立全廠無組織排放治理設施集中控制系統,記錄所有無組織排放源附近監測、監控和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空氣質量監測微站監測數據,數據保存一年以上;物料儲存、物料輸送環節和生產工藝主要產塵點密閉罩、收塵罩等無組織排放控制設施周邊設置總懸浮顆粒物(TSP)濃度監測設備;物料儲存大棚、燒結、球團、高爐、石灰、鋼渣處理等車間監測監控水平區域、廠內道路路口、長度超過200米的道路中部、廠界設置空氣質量監測微站(監測因子至少包括顆粒物等); 5、具體安裝要求見附錄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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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碳 |
1、按照《中國鋼鐵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第5部分:鋼鐵生產企業》(GB/T32151.5)及《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填報說明 鋼鐵生產》等有關標準和規范文件核算碳排放情況,編制年度碳排放報告,確保碳排放數據準確,滿足《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要求(鑄造用生鐵企業除外); 2、企業需要按照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規定開展碳履約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度碳排放配額的清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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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管理水平 |
1、企業環保管理機構健全,設專門分管環保副總和獨立的環保管理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環境管理能力; 2、各生產單元配備分管環保的負責人,并設置環保專工;環保專職人員不少于20人/萬人,經企業自主培訓,并考核、持證環境管理水平上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及主體工藝相關專業大專學歷的人數占比達50%以上; 3、環保檔案齊全:①環評批復文件;②排污許可證及季度、年度執行報告;③竣工驗收文件;④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規程,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要求建立完整的環境管理臺賬,按時提交排污許可執行報告,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4、編制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記錄,如實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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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運輸 |
運輸方式 |
1、按照《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要求,開展清潔運輸評估工作,并在中鋼協網站公示; 2、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或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的比例不低于80%;其他使用新能源車輛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 3、其他原輔材料公路運輸部分使用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或新能源車輛; 4、廠內運輸車輛(不含廠內施工車輛)全部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含燃氣)或使用新能源車輛;新購置車輛鼓勵采用新能源車輛,新能源車輛無法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可采用國六排放標準車輛(含燃氣); 5、廠內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含廠內施工機械)和吸排車等特種運輸機械全部達到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或使用新能源機械;新購置機械鼓勵采用新能源機械,無對應產品的滿足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 6、運輸方式核算原則見附錄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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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監管 |
參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移動源應急管理技術指南》建立門禁系統和電子臺賬。 |
附錄A:有組織排放限值(污染物種類、排放限值調整)
鋼鐵企業各生產工序有組織源排放濃度小時均值指標限值
生產 工序 |
生產設施 |
基準含氧量 (%) |
污染物項目(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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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氨 |
|||
燒結/球團 |
燒結機機頭 |
16 |
10 |
35 |
50 |
- |
球團豎爐 |
16 |
10 |
35 |
50 |
- |
|
鏈篦機回轉窯 帶式球團焙燒機 |
18 |
10 |
35 |
50 |
- |
|
燒結機機尾、帶式焙燒機機尾、 其他生產設備 |
- |
10 |
- |
- |
- |
|
焦化 |
焦爐煙囪 |
8 |
10 |
30 |
150 |
- |
裝煤及機側爐口煙氣 |
- |
10 |
- |
- |
- |
|
推焦 |
- |
10 |
- |
- |
- |
|
干法熄焦 |
- |
10 |
50 |
- |
- |
|
高爐 煉鐵 |
高爐熱風爐 |
- |
10 |
50 |
200 |
- |
高爐出鐵場、礦槽 |
- |
10 |
- |
- |
- |
|
煉鋼 |
鐵水預處理(包括倒罐、扒渣等)、轉爐二次煙氣、電爐 |
- |
10 |
- |
- |
- |
石灰窯、白云石窯 |
8/10a |
10 |
200 |
300 |
8b |
|
轉爐(二次、三次) |
- |
10 |
- |
- |
- |
|
電爐(一次、二次、三次) |
- |
10 |
- |
- |
- |
|
軋鋼 |
加熱爐 |
8c |
10 |
50 |
200 |
- |
其他熱處理爐 |
15c |
10 |
50 |
200 |
- |
|
自備 電廠 |
燃氣鍋爐 |
3 |
5 |
35 |
50 |
- |
燃煤鍋爐 |
6 |
10 |
35 |
50 |
- |
|
燃氣輪機組 |
15 |
5 |
35 |
50 |
- |
|
燃油鍋爐 |
3 |
10 |
35 |
50 |
- |
注:a新建企業自2023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24年7月1日起,石灰窯的基準含氧量為10%;
b煙氣處理使用氨水、尿素等含氨物質;
c《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修改單,加熱爐干煙氣基準含氧量為 8%,其
他熱處理爐干煙氣基準含氧量為 15%。
附錄B:無組織控制措施
表1.無組織點位控制措施匯總表
環節 |
點位 |
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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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 儲存 |
石灰、除塵灰、脫硫灰等粉狀物料 |
采用料倉、儲罐等方式密閉儲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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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精礦、煤、焦炭、燒結礦、球團礦、石灰石、白云石、鐵合金、鋼渣、脫硫石膏、廢鋼等塊狀或粘濕物料 |
采用密閉料倉或封閉料場(倉、庫、棚)等方式儲存,其中封閉料場內設噴霧抑塵裝置(帶伴熱、保溫)。鼓勵采用封閉式機械化料場、筒倉等物料儲存方式;料場出口設置自動感應式車輪清洗和車身清潔設施(帶伴熱、保溫),確保能夠覆蓋車輪和車身;廠區及周邊道路硬化,并采取清掃、灑水等措施,保持清潔。 |
|||
有機液體、有機固廢及其他 VOCs物料 |
焦油、粗苯、甲醇、酚油、蒽油、炭黑油、輕油、洗油等有機液體,焦油渣、酸焦油、粗苯殘渣、洗油殘渣、瀝青渣等有機固廢,及其他VOCs物料密閉儲存,并將廢氣接入壓力平衡系統或燃燒處理。 |
|||
物料 輸送 |
石灰、除塵灰、脫硫灰等粉狀物料 |
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氣力輸送設備、罐車等方式密閉輸送;塑燒板除塵灰可采用噸袋運輸。 |
||
鐵精礦、煤、焦炭、燒結礦、球團礦、石灰石、白云石、鐵合金、高爐渣、鋼渣、脫硫石膏、返焦返礦等塊狀或粘濕物料 |
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皮帶通廊等方式輸送,確需汽車運輸的,使用封閉車廂或苫蓋嚴密,裝卸車時采取封閉加除塵、抑塵措施。 高爐返焦返礦應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方式密閉輸送,或采用皮帶通廊等方式封閉輸送,如因現有物流路徑無法改變確需汽車運輸的,請有資質設計院出具證明材料且汽車運輸滿足在封閉車間內裝卸物料,并設置集塵罩等集塵裝置,運輸車輛封閉(事故轉運點要求同上)。 物料輸送皮帶轉運點需進行局部或全程封閉;運輸含水率大于6%的物料時,加裝水分監測儀,視現場情況增設噴霧等抑塵措施(帶伴熱、保溫);運輸含水率小于6%的易揚塵物料時,皮帶轉運點應配備集氣罩和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有機液體、有機固廢及其他VOCs物料 |
焦油、粗苯、甲醇、酚油、蒽油、炭黑油、輕油、洗油等有機液體,焦油渣、酸焦油、粗苯殘渣、洗油殘渣、瀝青渣等有機固廢,及其他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采取密閉措施。粗苯、甲醇、酚油、輕油等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時,采用底部裝載或頂部浸沒式;若采用頂部浸沒式,出料管口距離槽(罐)底部高度小于200mm;廢氣接入壓力平衡系統或燃燒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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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工藝過程 |
焦化 |
破碎、篩分、轉運 |
設置收塵罩,配備除塵設施或高效抑塵措施,全面加強集氣能力,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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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煤/推焦 |
常規焦爐 |
裝煤除塵采用導煙除塵技術或單炭化室壓力調節或地面站除塵技術,推焦采用地面站除塵技術,機側爐口應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裝置,全面加強集氣能力,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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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爐爐體 |
焦爐爐門、裝煤孔蓋、上升管蓋、上升管根部、橋管、閥體以及裝煤孔(導煙孔、除碳孔)蓋與座等設備采取密封技術;焦爐安裝荒煤氣自動點火放散裝置。上述點位加強封閉,確保無可見煙粉塵外逸及異味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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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焦 |
常規焦爐 |
采用干法熄焦工藝,可備用濕熄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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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結 |
燒結配料、燃料破碎 |
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全面加強集氣能力,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燒結一混、二混及梭式布料 |
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高效濕式除塵設施,無明顯含塵蒸汽外逸。梭式布料器蒸汽可送燒結料面配風。 |
|||
燒結機本體 |
燒結機機頭、機尾密封板、臺車滑道、潤滑系統、風箱、卸灰閥及機尾密閉,并配備除塵設施,全面加強集氣能力,確保無可見煙塵外逸。 |
|||
成品篩分 |
振動篩封閉,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環冷機 |
環冷機封閉,密封效果好,確保無可見煙塵外逸。 |
|||
球團 |
原料烘干、配料及混料 |
應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球團焙燒 |
全面加強集氣能力建設,確保無可見煙塵外逸 |
|||
成品冷卻、篩分 |
應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環冷機 |
環冷機封閉,密封效果好,確保無可見煙塵外逸。 |
|||
煉鐵 |
原料上料、篩分 |
應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高爐出鐵場平臺 |
高爐出鐵場平臺應封閉或半封閉,渣溝、鐵溝加蓋封閉,確保無可見煙塵外逸。 |
|||
高爐爐頂料罐均壓放散廢氣 |
采取回收或凈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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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雷罐車、鐵水罐 |
加蓋運輸,無明顯煙塵外逸。 |
|||
高爐爐頂、鑄鐵機 |
全面加強集氣能力建設,確保無可見煙塵外逸。 |
|||
煉鋼 |
煉鋼車間 |
煉鋼車間封閉(加料跨、轉爐(電爐)跨封閉),設置有屋頂罩,無可見煙塵外逸。 |
||
廢鋼堆場 |
廢鋼堆場封閉(破碎廢鋼、渣鋼、鋼屑類廢鋼堆場封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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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鐵爐、鐵水預處理、轉爐、電爐、精煉爐 |
配備高效的除塵設施,無可見煙塵外逸。 |
|||
爐后吹氬、鋼包熱修、冷修、大包回轉臺、中包傾翻、火焰切割 |
應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無可見煙粉塵外逸。 |
|||
廢鋼切割 |
在封閉空間內進行,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無可見煙粉塵外逸。 |
|||
鋼渣處理 |
||||
白灰、石灰窯 |
原料及成品破碎、篩分 |
在封閉空間內進行,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石灰窯、白云石窯 |
全面加強集氣能力建設,確保無可見煙塵外逸。 |
|||
軋鋼 |
粗、中、精軋機 |
軋鋼車間精軋機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冷軋彩涂涂層機組 |
應封閉,并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無明顯異味產生。 |
附錄C:監測監控水平要求
(一)CEMS安裝點位及監測因子
表1.主要環保設施有組織排放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要求匯總表
序號 |
工序 |
安裝點位 |
監測因子 |
備注 |
1 |
燒結 |
燒結機頭 |
原始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排氣筒出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
2 |
燒結機尾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 |
||
3 |
焦化 |
焦爐煙囪(含熱備煙囪) |
排氣筒出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
4 |
裝煤及機側爐口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
5 |
推焦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
6 |
干法熄焦 |
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
7 |
球團 |
焙燒設施 |
原始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排氣筒出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含氧量、溫度、壓力、流速、流量、濕度) |
|
8 |
高爐 煉鐵 |
礦槽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 |
|
9 |
出鐵場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 |
||
10 |
熱風爐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燃用未采取高爐煤氣精脫硫的高爐煤氣或廢氣未進行末端治理時,熱風爐應加裝自動監測設施并聯網。 |
|
11 |
轉爐 煉鋼 |
鐵水脫硫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 |
|
12 |
轉爐二次除塵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 |
||
13 |
電爐 煉鋼 |
電爐煙氣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 |
|
14 |
石灰窯(白云石窯) |
焙燒窯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
15 |
軋鋼 |
加熱爐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燃用未采取高爐煤氣精脫硫的高爐煤氣或廢氣未進行末端治理時,加熱爐、其他熱處理爐應加裝自動監測設施并聯網。 |
16 |
其他熱處理爐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
17 |
發電 單元 |
燃氣鍋爐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 |
|
18 |
燃煤鍋爐 |
排氣筒出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等) |
(二)DCS關鍵參數(含自備電廠)
表1.生產設施DCS關鍵參數(含自備電廠)
序號 |
工序 |
參數 |
|
1 |
焦化 |
焦爐 |
焦爐中控:裝煤時間(實際)、裝煤量(實際)、推焦時間、裝煤車及推焦車電流; 干熄焦中控:提升機作業記錄(包括每次作業時間及裝載量)、提升機電流曲線; 地面除塵站:風機電流、顆粒物濃度、二氧化硫濃度; 煤氣控制中心:荒煤氣放散口壓力、火炬點火器啟動記錄。 |
化產 |
中控:硫酸使用量(若煤氣用于制硫銨):洗油使用量(若來自硫銨的煤氣用于洗脫苯),脫本塔塔項回流量、粗苯外送量、塔釜溫度、洗油外送量; 煤氣管網:壓力、負壓煤氣管網壓力、(風機后)煤氣管網壓力、外供煤氣流量:煤氣柜容量、氣柜高度、氣柜壓力; 煤氣放散火炬:水封液位高度、壓力、流量、火炬點火器啟動記錄; 苯和焦油儲槽:液位、溫度 |
||
2 |
燒結 |
中控:風機電流、風門開度、燒結機機速、煤氣種類及流量; 配料室:所有皮帶秤作業數據(作業時間及配料量)、料層厚度 |
|
3 |
球團(豎爐、鏈篦機回轉窯、帶式焙燒機) |
中控:主抽風機電流、梭車布料器下料量、擺頭皮帶運行信號 |
|
4 |
高爐 |
高爐中控:頂壓、風壓、富氧量、動力鼓風機風量、礦焦槽所有稱量漏斗作業數據(作業時間、裝料量)、出鐵時間、出鐵量 熱風爐中控:熱風爐鼓風量、鼓風含氧量、煤氣使用量 |
|
5 |
轉爐 |
轉爐中控:氧槍高度、流量、加料時間、加鐵水量、加廢鋼、出鋼量 |
|
6 |
石灰窯 |
燃氣消耗量、石灰窯溫度曲線 |
|
7 |
自備電廠 |
蒸汽流量、燃料瞬時流量,多燃料的分別計量、鍋爐累計運行小時數 |
表2.環保設施DCS關鍵參數(含自備電廠)
序號 |
工藝 |
參數 |
1 |
脫硫 |
脫硫劑使用量、脫硫劑倉料(液)位(與CEMS時間同步) |
2 |
脫硝 |
脫硝劑(還原劑或氧化劑)使用量、脫硝劑倉料(液)位 |
3 |
除塵 |
風量、風機電流、清灰周期、顆粒物濃度、袋式除塵器壓差、電除塵器二次電壓與二次電流 |
4 |
有氧廢氣至焦爐燃燒的前處理設施 |
堿洗塔堿液使用量、酸洗塔酸液使用量、洗油塔洗油使用量 |
(三)監控設施安裝要求
表1.高清視頻安裝要求匯總表
序號 |
工序 |
產污節點 |
視頻監控設施 |
備注 |
1 |
火車料場 |
原料大棚 |
料場出入口 |
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相關要求 |
2 |
汽車料場 |
原料大棚 |
料場出入口 |
|
3 |
焦化 |
儲煤、儲焦料場 |
儲煤、儲焦裝置出入口 |
關于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送審稿)相關要求 |
4 |
焦爐機 |
焦爐爐頂 |
||
5 |
焦爐機側和焦側(含半焦爐出焦側) |
|||
6 |
干熄焦 |
干熄焦裝入裝置 |
||
7 |
濕熄焦 |
濕熄焦塔 |
||
8 |
篩分 |
篩焦樓篩分 |
||
9 |
成品 |
焦炭裝車區域 |
||
10 |
燒結 |
燒結環冷 |
環冷機、帶冷機區域 |
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相關要求 |
11 |
燒結機頭 |
靜電除塵器卸灰點 |
||
12 |
球團 |
原料大棚 |
料場出入口 |
|
13 |
球團冷卻 |
環冷機、帶冷機區域 |
||
14 |
煉鐵 |
煤粉制備 |
煤棚出入口 |
|
15 |
高爐爐頂 |
爐頂區域 |
||
16 |
高爐礦槽 |
高爐礦槽、返礦返焦裝車點 |
||
17 |
煤氣凈化 |
重力除塵灰卸灰點1 |
||
18 |
轉爐煉鋼 |
煉鋼車間 |
煉鋼車間頂部 |
|
19 |
鋼渣二次處理 |
鋼渣二次處理車間內 |
||
20 |
石灰窯、白灰窯 |
封閉原料大棚 |
料場出入口 |
|
21 |
成品倉 |
成品裝車區 |
||
22 |
電爐煉鋼 |
電爐車間 |
電爐車間頂部 |
|
23 |
廢鋼料棚 |
廢鋼料棚出入口 |
||
24 |
電爐煙氣 |
電爐平臺 |
||
25 |
鋼渣二次處理 |
鋼渣二次處理車間內 |
||
26 |
全廠 |
除塵卸灰 |
除塵灰事故卸灰點2 |
注:1、2如未保留汽車、火車卸灰裝置可不安裝視頻監控。
表2.多參數微型監測設施(TSP)安裝要求匯總表
序號 |
工序 |
產污節點 |
多參數微型監測設施 |
備注 |
1 |
火車料場 |
裝卸料 |
火車料場內、出入口 |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技術指南》(中環協[2020]4號) |
2 |
汽車料場 |
裝卸料 |
汽車料場內、出入口 |
|
3 |
燒結 |
燃料破碎 |
破碎機 |
|
4 |
配料 |
倉下落料點 |
||
5 |
混合、布料 |
一混機、二混機、梭式布料器 |
||
6 |
機尾破碎 |
步進式燒結機機尾 |
||
7 |
成品篩分及轉運 |
振篩 |
||
8 |
物料轉運 |
物料受、落料點 |
||
9 |
球團 |
配料 |
倉下落料點 |
|
10 |
成品系統 |
成品篩、成品緩沖倉上料口及落料口、豎爐成品出口、成品車輛轉運裝車處 |
||
11 |
物料轉運 |
物料受、落料點 |
||
12 |
煉鐵 |
煤粉制備 |
煤棚內部 |
|
13 |
礦槽 |
槽上、振篩、槽下 |
||
14 |
出鐵場 |
出鐵場 |
||
15 |
物料轉運 |
物料受、落料點 |
||
16 |
轉爐煉鋼 |
高位料倉 |
高位料倉落料區域 |
|
17 |
鐵水脫硫 |
鐵水脫硫工位 |
||
18 |
混鐵爐 |
混鐵爐進鐵口、出鐵口 |
||
19 |
轉爐煙氣 |
轉爐平臺 |
||
20 |
精煉爐 |
精煉區域 |
||
21 |
連鑄機 |
連鑄區域 |
||
22 |
燜渣(鋼渣一次處理) |
燜渣車間、車間出入口 |
||
23 |
鋼渣二次處理 |
鋼渣二次處理車間、車間出入口 |
||
24 |
物料轉運 |
物料受、落料點 |
||
25 |
電爐煉鋼 |
廢鋼大棚 |
料場內部及出入口 |
|
26 |
高位料倉 |
高位料倉落料區域 |
||
27 |
電爐煙氣 |
電爐平臺 |
||
28 |
精煉爐 |
精煉區域 |
||
29 |
連鑄機 |
連鑄平臺 |
||
30 |
中間包傾翻 |
中間包傾翻工位 |
||
31 |
鋼包、中間包修理 |
鋼包、中間包修理工位 |
||
32 |
燜渣(鋼渣一次處理) |
燜渣車間內 |
||
33 |
鋼渣二次處理 |
鋼渣二次處理車間、車間出入口 |
||
34 |
石灰窯、白灰窯 |
封閉原料大棚 |
料棚內部 |
|
35 |
篩分及上料 |
篩分及上料區域 |
||
36 |
振動篩 |
振動篩區域 |
||
37 |
物料轉運 |
物料受、落料點 |
||
38 |
軋鋼 |
熱軋 |
粗軋機組 |
|
39 |
精軋機組 |
|||
40 |
冷軋 |
氧化鐵粉倉倉頂和倉下卸料區 |
||
41 |
連軋機組和卷軋機 |
表3.環境空氣微站要求匯總表
序號 |
類型 |
安裝點位 |
監測因子 |
1 |
廠界 |
廠界東、南、西、北、東北、西南、東南、西北八個方位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2 |
道路 |
廠區主干道路路口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3 |
長度超過200米道路中部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
4 |
污染重點區域主導風向及第二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
原料大棚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5 |
焦化車間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
6 |
燒結車間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
7 |
高爐車間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
8 |
煉鋼車間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
9 |
石灰車間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
10 |
鋼渣處理車間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附錄D:運輸方式核算原則
一、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
大宗物料和產品長距離運輸優先采用鐵路、水路等清潔運輸方式運輸。
大宗物料包括鐵精礦、煤炭、焦炭、廢鋼以及外購燒結礦、外購球團礦、石灰、石灰石、鐵合金、鋼渣、水渣等;大宗產品包括鋼材、外售中間產品等。
運輸方式符合性評估周期為近三個月的運輸量。企業提供各類物料和產品銷售合同,以確認運輸始發地和接收地,并按以下方式核查確認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或新能源重型載貨車輛的運輸量。
(一)大宗物料進廠
大宗物料采用以下三種運輸方式的予以確認:一是采用鐵路、水路、管狀帶式輸送機、封閉式皮帶廊道等清潔運輸方式,直接運輸至鋼鐵企業廠區內部料庫。二是采用鐵路/水路+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貨車倒運方式,將大宗物料由鐵路先行運輸至鐵路貨場,然后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貨車倒運至廠區內部料庫。三是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貨車進行運輸,將大宗物料直接運輸至企業廠區內部料庫。中間不得使用重型燃油(氣)貨車進行倒運,且火車廠區內部卸車采用鐵路翻車機房或在封閉空間內組織卸車,卸車過程粉塵無組織控制需滿足鋼鐵行業超低排放要求。
(二)鋼材及中間產品出廠
鋼材及中間產品出廠采用以下三種運輸方式予以確認:一是采用清潔運輸方式,由廠區直接運輸到終端用戶或發往外地。二是采用多式聯運,采用鐵路、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貨車運輸至港口碼頭,集港后由水路發往外地;或是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貨車+鐵路聯運方式,先行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貨車運至鐵路貨場,再經由鐵路集中發往外地。三是通過公路運輸的產品及其外售中間產品,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貨車直接運至終端用戶。
二、有關術語
(一)清潔運輸方式
指鐵路、水路、管道或管狀帶式輸送機、封閉式皮帶廊道等運輸方式。
(二)新能源汽車
指采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
附件E:運輸監管要求
表1.清潔運輸管理要求匯總表
分類 |
措施 |
參數 |
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 |
企業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應覆蓋原輔材料、燃料、產品及副產品等運輸車輛進出企業廠區的出入口。具備車輛信息采集和管理、信息校驗、進出廠管理、信息統計、照片采集、視頻監控、數據儲存和交換等功能。門禁監控視頻存儲本地化(按日期保存),歷史視頻保存周期不少于一年。 |
門禁及視頻系統采集進出廠車輛的進出廠時間、排放標準、燃料類型、車輛類型、車牌號、車牌顏色、車輛識別代碼(VIN)、發動機號碼、注冊日期、使用性質、車隊名稱(自有、個人或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名稱)、行駛證、隨車清單等信息的功能。 |
進出廠運輸車輛電子臺賬 |
企業應建立完整的進出廠運輸車輛電子臺賬,具備自動記錄、保存和上報進出廠車輛信息的功能,進出廠車輛信息實時更新、本地保存、實時上傳,使用歷史記錄保存周期不少于兩年。 |
進出廠時間、照片、車牌號、注冊時間、車輛識別代號(VIN)、發動機號碼、排放階段、隨車清單、行駛證、運輸貨物名稱、運輸量、車隊名稱(自有、個人或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名稱) |
廠內運輸車輛電子臺賬 |
企業應建立完整的廠內運輸車輛電子臺賬,具備廠內運輸車輛信息登記管理、記錄、保存和上報功能,廠內運輸車輛信息實時更新、本地保存、實時上傳,使用歷史記錄保存周期不少于兩年。 |
環保登記編碼或內部管理號牌、注冊日期、車輛識別代號(VIN)、發動機號碼、排放階段、隨車清單、行駛證 |
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臺賬 |
企業應建立完整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臺賬,具備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管理、記錄、保存和上報功能,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實時更新、本地保存、實時上傳,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歷史記錄保存周期不少于兩年。 |
環保登記編碼、生產日期、排放階段、機械環保代碼、發動機銘牌 |
遼寧省重點行業環保績效A級標準
鋼鐵行業(短流程)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以廢鋼鐵或直接還原鐵為原料,采用電弧爐冶煉的煉鋼生產工業企業。
二、生產工藝
(一)主要生產工藝
熔煉、精煉、連鑄、加熱、初軋、精軋、熱處理等。
(二)主要原輔料
主要原料為廢鋼鐵;主要輔料為直接還原鐵、脫碳粒鐵、碳化鐵及復合金屬料等。
(三)主要能源
電、天然氣、煤氣等。
三、主要污染物產排環節
(一)顆粒物(PM):
主要來自電弧爐煉鋼工序的電弧爐、精煉爐、連鑄切割、火焰清理、鋼渣處理、廢鋼處理等,軋鋼熱處理爐、精軋機、拉矯、精整、拋丸、修磨、焊接、廢酸再生等。
(二)二氧化硫(SO2):
主要來自軋鋼加熱爐或熱處理爐。
(三)氮氧化物(NOx):
主要來自軋鋼加熱爐或熱處理爐。
(四)揮發性有機物(VOCs):
主要來自軋鋼酸洗、涂鍍、彩涂等工序。
(五)二噁英:
主要來自電弧爐煉鋼過程。
四、績效A級標準
(一)申請A級短流程鋼鐵企業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本標準。
(二)鋼鐵企業環保治理設施及管理措施須滿足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
(三)短流程鋼鐵企業環保績效A級標準見表1。
表1 短流程鋼鐵企業環保績效A級標準
差異化指標 |
A級標準 |
|||
有組織排放 |
治理 技術 |
電爐煙氣前端及末端治理技術 |
1、采用爐內排煙+密閉式收塵罩+屋頂罩的捕集方式; 2、配備有廢鋼油污橡膠塑料等雜質處理、廢鋼預熱等二噁英前處理工序以及煙氣急冷+活性炭吸附等二噁英中末端處理技術; 3、除塵采用高效袋式除塵或其他高效過濾式除塵設施。 |
|
加熱(熱處理)爐燃料及治理技術 |
1、采用天然氣、LNG、鋼鐵企業副產煤氣、工業園區集中煤制氣設施供應的清潔煤氣等; 2、采用蓄熱、預熱、低氮燃燒技術。 |
|||
涉VOCs 工治理技術 |
?涉VOCs設備整體封閉,或車間廠房整體封閉,并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
|||
有組織排放 |
排放限值 |
1、按照《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要求,開展有組織排放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并在中鋼協網站公示; 2、電爐(一次煙氣)、電爐(二次煙氣、三次煙氣)、精煉爐顆粒物排放濃度不高于10mg/m3; 3、加熱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m3、50mg/m3、200mg/m3(基準含氧量為8%);其他熱處理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m3、50mg/m3、200mg/m3(基準含氧量為15%); 4、電爐二噁英控制在0.2ng-TEQ/m3以內; 5、執行期內若有新標準實施按新標準執行。 |
||
無組織排放 |
1、按照《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要求,開展無組織排放超低排放評估工作,并在中鋼協網站公示; 2、電爐加料方式為連續加料或密封式半連續加料; 3、建立了包括無組織排放節點及控制措施的無組織排放清單; 4、車間產塵點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無可見煙粉塵外逸;廢鋼等塊狀或粘濕物料采用密閉料倉或封閉料棚等方式儲存(破碎廢鋼、渣鋼、鋼屑類廢鋼采取封閉料場堆放,大塊廢鋼露天堆放,設置噴霧抑塵裝置(帶伴熱、保溫)),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方式密閉輸送,或采用皮帶通廊等方式封閉輸送,確需車輛運輸的使用封閉車廂或苫蓋嚴密,裝卸車時采取加濕等抑塵措施;料場出口設置車輪和車身清洗設施;物料破碎、篩分、混合等設備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廢鋼切割處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冷軋彩涂涂層機組封閉,并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5、具體要求見附錄B。 |
|||
監控監測水平 |
1、電爐(一次)、軋鋼加熱(熱處理)爐等均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CEMS),并按要求聯網,相關數據保存五年以上(運行時間不足五年的,應具備數據保存五年以上的能力); 2、主要環保設施及生產設施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DCS,自動記錄企業環保設施運行,自動記錄氧槍流量、加料時間、加鐵水量、加廢鋼量、出鋼量等相關生產過程主要參數,相關數據保存五年以上(運行時間不足五年的,應具備數據保存五年以上的能力); 3、料場出入口、廢鋼大棚、電爐平臺、燜渣、鋼渣二次處理等易產塵點,應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視頻數據保存一年以上; 4、建立全廠無組織排放治理設施集中控制系統,記錄所有無組織排放源附近監測、監控和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空氣質量監測微站監測數據,數據保存一年以上;生產工藝和物料輸送環節主要產塵點密閉罩、收塵罩等無組織排放控制設施周邊設置總懸浮顆粒物(TSP)濃度監測設備;物料儲存大棚、鋼渣處理等車間區域、廠內道路路口、長度超過200米的道路中部設置空氣質量監測微站(監測因子至少包括顆粒物等);在涉VOCs廠房周邊布設VOCs監測設施; 5、具體安裝要求見附錄 C。 |
|||
降碳 |
1、按照《中國鋼鐵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及《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第5部分:鋼鐵生產企業》(GB/T32151.5)及《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填報說明 鋼鐵生產》等有關標準和規范文件核算碳排放情況,編制年度碳排放報告,確保碳排放數據準確,滿足《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要求;(鑄造用生鐵企業除外); 2、企業需要按照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規定開展碳履約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度碳排放配額的清繳。 |
|||
環境管理水平 |
1、環保檔案齊全:①環評批復文件;②排污許可證及季度、年度執行報告;③竣工驗收文件;④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規程;⑤一年內廢氣監測報告; 2、臺賬記錄:①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要求建立完整的環境管理臺賬,按時提交排污許可執行報告,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②管理制度健全,有專兼職環保管理人員、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規程等;③編制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記錄,如實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 |
|||
清潔運輸 |
運輸方式 |
1、按照《關于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9]922號)要求,開展清潔運輸評估工作,并在中鋼協網站公示; 2、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采用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0%,或采用新能源車輛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運輸的比例達到100%; 3、其他原輔料公路運輸部分使用達到國五排放標準及以上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或新能源車輛; 4、廠內運輸車輛(不含廠內施工車輛)全部使用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或新能源車輛;新購置車輛鼓勵采用新能源車輛,新能源車輛無法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可采用國六排放標準車輛(含燃氣);? 5、廠內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含廠內施工機械)全部使用達到國三級以上標準或使用純電動機械;新購置機械鼓勵采用純電動機械,無對應產品的滿足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 6、運輸方式核算原則見附錄D。 |
||
運輸監管 |
參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移動源應急管理技術指南》建立門禁系統和電子臺賬。 |
附錄A:有組織排放限值
鋼鐵企業各生產工序有組織源排放濃度小時均值指標限值
生產工序 |
生產設施 |
基準含氧量(%) |
污染物項目(mg/m3) |
|||
顆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二噁英 |
|||
電爐煉鋼 |
電爐一次 |
- |
10 |
- |
- |
0.2ng-TEQ/m3 |
電爐二次 |
- |
10 |
- |
- |
0.2ng-TEQ/m3 |
|
電爐三次 |
- |
10 |
- |
- |
0.2ng-TEQ/m3 |
|
精煉爐 |
- |
10 |
- |
- |
- |
|
軋鋼 |
加熱爐 |
8 |
10 |
50 |
200 |
- |
其他熱處理爐 |
15 |
10 |
50 |
200 |
- |
附件B:無組織控制措施
表1.無組織點位控制措施匯總表
環節 |
點位 |
?控制措施 |
|
物料儲存 |
石灰、除塵灰、碳粉、脫氧劑等粉狀物料 |
采用料倉、儲罐等方式密閉儲存。 |
|
廢鋼、鐵合金、鋼渣、鎂球等塊狀或粘濕物料 |
采用密閉料倉或封閉料場(倉、庫、棚)等方式儲存,其中封閉料場內設噴霧抑塵裝置(帶伴熱、保溫)。 |
||
物料輸送 |
石灰、除塵灰、碳粉、脫氧劑等粉狀物料 |
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氣力輸送設備、罐車等方式密閉輸送;塑燒板除塵灰可采用噸袋運輸。 |
|
廢鋼、鐵合金、鋼渣、鎂球等塊狀或粘濕物料 |
采用管狀帶式輸送機、皮帶通廊等方式輸送;確需汽車運輸的,使用封閉車廂或苫蓋嚴密,裝卸車時采取加濕等抑塵措施。物料輸送落料點等應配備集氣罩和除塵設施,或采取噴霧等抑塵措施;料場出口設置自動感應式車輪車身清洗設施(帶伴熱、保溫),確保能夠覆蓋車輪和車身;廠區及周邊道路硬化,并采取清掃、灑水等措施,保持清潔。 |
||
生產工藝過程 |
煉鋼 |
煉鋼車間 |
煉鋼廠房封閉(加料跨、電爐跨封閉),設置有屋頂罩,無可見煙塵外逸。 |
廢鋼堆場 |
廢鋼堆場封閉(破碎廢鋼、渣鋼、鋼屑類廢鋼堆場封閉 |
||
電爐、精煉爐 |
全面加強集氣能力建設,確保無可見煙粉塵外逸。 |
||
爐后吹氬 |
應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煙粉塵外逸。 |
||
鋼包熱修 |
|||
鋼包冷修 |
|||
大包鋼水澆注 |
|||
中包傾翻 |
|||
火焰切割 |
|||
廢鋼切割 |
在封閉空間內進行,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煙粉塵外逸。 |
||
鋼渣處理 |
|||
軋鋼 |
粗、中、精軋機 |
軋鋼車間精軋機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確保無可見粉塵外逸。 |
|
冷軋彩涂涂層機組 |
應封閉,并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無明顯異味產生。 |
附錄C:監測監控水平要求
(一)CEMS安裝點位及監測因子
表1.主要環保設施有組織排放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要求匯總表
序號 |
工序 |
安裝點位 |
監測因子 |
1 |
電爐煉鋼 |
一次煙氣 |
顆粒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 |
2 |
軋鋼工序 |
加熱爐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等) |
3 |
熱處理爐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及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或流量、濕度、含氧量等) |
(二)監控設施安裝要求(高清視頻、TSP等)
表1.高清視頻安裝要求匯總表
序號 |
工序 |
產污節點 |
視頻監控設施 |
備注 |
1 |
火車料場 |
原料大棚 |
料場出入口 |
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相關要求 |
2 |
汽車料場 |
原料大棚 |
料場出入口 |
|
3 |
電爐煉鋼 |
電爐車間 |
電爐車間頂部 |
|
4 |
廢鋼料棚 |
廢鋼料棚出入口 |
||
5 |
電爐煙氣 |
電爐平臺 |
||
6 |
鋼渣二次處理 |
鋼渣二次處理車間內 |
表2.多參數微型監測設施(TSP)安裝要求匯總表
序號 |
工序 |
產污節點 |
多參數微型監測設施 |
備注 |
1 |
火車料場 |
裝卸料 |
火車料場內、出入口 |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技術指南》(中環協[2020]4號) |
2 |
汽車料場 |
裝卸料 |
汽車料場內、出入口 |
|
3 |
電爐煉鋼 |
廢鋼大棚 |
料場內部及出入口 |
|
4 |
高位料倉 |
高位料倉落料區域 |
||
5 |
電爐煙氣 |
電爐平臺 |
||
6 |
精煉爐 |
精煉區域 |
||
7 |
連鑄機 |
連鑄平臺 |
||
8 |
中間包傾翻 |
中間包傾翻工位 |
||
9 |
鋼包、中間包修理 |
鋼包、中間包修理工位 |
||
10 |
燜渣(鋼渣一次處理) |
燜渣車間、車間出入口 |
||
11 |
鋼渣二次處理 |
鋼渣二次處理車間、車間出入口 |
||
12 |
軋鋼 |
熱軋 |
粗軋機組 |
|
13 |
精軋機組 |
|||
14 |
冷軋 |
氧化鐵粉倉倉頂和倉下卸料區 |
||
15 |
連軋機組和卷軋機 |
表3.環境空氣微站要求匯總表
序號 |
類型 |
安裝點位 |
監測因子 |
1 |
廠界 |
廠界東、南、西、北、東北、西南、東南、西北八個方位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2 |
道路 |
廠區主干道路路口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3 |
長度超過200米道路中部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
4 |
污染重點區域下風向 |
煉鋼車間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5 |
鋼渣處理車間 |
PM10、溫度、濕度、風向和氣壓 |
(三)DCS關鍵參數(含自備電廠)
表1.生產設施DCS關鍵參數(含自備電廠)
序號 |
工序 |
參數 |
1 |
電爐 |
氧槍流量、加料時間、加鐵水量、加廢鋼量、出鋼量 |
表2.環保設施DCS關鍵參數(含自備電廠)
序號 |
工藝 |
參數 |
1 |
脫硫 |
脫硫劑使用量、脫硫劑倉料(液)位(與CEMS時間同步) |
2 |
脫硝 |
脫硝劑(還原劑或氧化劑)使用量、脫硝劑倉料(液)位、反應器入口煙氣溫度(SCR工藝) |
3 |
袋式除塵 |
風量、風機電流、清灰周期、顆粒物濃度、壓差 |
4 |
靜電除塵 |
二次電壓、二次電流 |
附錄D:運輸方式核算原則
一、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
大宗物料和產品長距離運輸優先采用鐵路、水路等清潔運輸方式運輸。
大宗物料包括廢鋼、石灰、石灰石、鐵合金、鋼渣等;大宗產品包括鋼材、外售中間產品等。
運輸方式符合性評估周期為近三個月的運輸量。企業提供各類物料和產品銷售合同,以確認運輸始發地和接收地,并按以下方式核查確認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或新能源重型載貨車輛的運輸量。
(一)大宗物料進廠
大宗物料采用以下運輸方式的予以確認:采用鐵路、水路、管狀帶式輸送機、封閉式皮帶廊道等清潔運輸方式,直接運輸至鋼鐵企業廠區內部料庫。
無法采用上述方式實現大宗物料運輸,大宗物料運輸車輛需全部采用新能源車輛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
(二)鋼材及中間產品出廠
鋼材及中間產品采用以下運輸方式予以確認:采用鐵路、水路、管狀帶式輸送機、封閉式皮帶廊道由廠區直接運輸到終端用戶或發往外地。
無法采用上述方式實現鋼材及中間產品出廠運輸,鋼材及中間產品出廠運輸車輛需全部采用新能源車輛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
二、有關術語
(一)清潔運輸方式。指鐵路、水路、管道或管狀帶式輸送機、封閉式皮帶廊道等運輸方式。
(二)新能源汽車。指采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
附件E:運輸監管要求
表1.清潔運輸管理要求匯總表
分類 |
措施 |
參數 |
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 |
企業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應覆蓋原輔材料、燃料、產品及副產品等運輸車輛進出企業廠區的出入口。具備車輛信息采集和管理、信息校驗、進出廠管理、信息統計、照片采集、視頻監控、數據儲存和交換等功能。門禁監控視頻存儲本地化(按日期保存),歷史視頻保存周期不少于一年。 |
門禁及視頻系統采集進出廠車輛的進出廠時間、排放標準、燃料類型、車輛類型、車牌號、車牌顏色、車輛識別代碼(VIN)、發動機號碼、注冊日期、使用性質、車隊名稱(自有、個人或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名稱)、行駛證、隨車清單等信息的功能。 |
進出廠運輸車輛電子臺賬 |
企業應建立完整的進出廠運輸車輛電子臺賬,具備自動記錄、保存和上報進出廠車輛信息的功能,進出廠車輛信息實時更新、本地保存、實時上傳,使用歷史記錄保存周期不少于兩年。 |
進出廠時間、照片、車牌號、注冊時間、車輛識別代號(VIN)、發動機號碼、排放階段、隨車清單、行駛證、運輸貨物名稱、運輸量、車隊名稱(自有、個人或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名稱) |
廠內運輸車輛電子臺賬 |
企業應建立完整的廠內運輸車輛電子臺賬,具備廠內運輸車輛信息登記管理、記錄、保存和上報功能,廠內運輸車輛信息實時更新、本地保存、實時上傳,使用歷史記錄保存周期不少于兩年。 |
環保登記編碼或內部管理號牌、注冊日期、車輛識別代號(VIN)、發動機號碼、排放階段、隨車清單、行駛證 |
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臺賬 |
企業應建立完整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臺賬,具備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管理、記錄、保存和上報功能,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實時更新、本地保存、實時上傳,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歷史記錄保存周期不少于兩年。 |
環保登記編碼、生產日期、排放階段、機械環保代碼、發動機銘牌 |